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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2017年3季度

时间:2017-10-23

秦皇岛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

2017年3季度

秦皇岛市环境监控中心

○一七年九月


一、总体监测情况

2017年第3季度,我站对全市重点监控企业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共监测47家企业,其中:

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监测11家,实际监测11家,达标率为100%;

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监测20家,实际监测15家,达标率为93.3%;

污水处理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监测10家,实际监测9家,达标率为88.9%;

重金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监测2家,实际监测2家,达标率为100%;

危险废物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实际监测3家,达标率为100%。

市直管企业7家。

二、未监测企业情况

2017年第3季度,未监测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共12家,具体情况如下:

废水企业1家,卢龙县双益磷化有限公司,工艺改造废水不外排,监测项目不齐全。

废气企业5家,其中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顺先钢铁有限公司、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动力有限公司、秦皇岛索坤玻璃容器有限公司、秦皇岛同和热电有限公司停产。

污水处理厂1家,秦皇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搬迁未验收。

危险废物企业4家,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秦皇岛)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抚宁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站、秦皇岛天宝资源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季度未安排监测(按照去年监测任务监测频次为1年1次)。

未监测的市直管污染源1家,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排水未监测。

三、国控企业超标情况

2017年3季度,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超标情况如下:

废气企业1家,秦皇岛信合水泥有限公司,超标项目为颗粒物

污水处理厂超标企业有1家,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满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项目为总磷、悬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