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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0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概述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目录及任务分工(第一批)》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8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一)努力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通过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发布系统,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实时发布主城区各监测点位及各县区空气质量,在市电视台每天播报主城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遇有重污染天气,与市气象部门联合,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手机用户发布预警信息。

(二)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中发布,不断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

(三)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我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板块中专门设立“建设项目环评与审批”专栏,对环评编制信息、项目受理情况、拟批准项目、批准项目进行全部公开,囊括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截止到128日,通过环保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9条,其中公开重大建设项目104条,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3条,公开行政权力清单2条。

(四)扎实做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履职、谁公开”原则,明确了信息报送和公开的任务和职责,按规定将行政处罚、执法程序、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等信息在办公场所、环保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开;并设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报送,每月及时上报行政处罚信息。同时作为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单位,10月中旬,我局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要求,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在专题专栏中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并设立了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其他信息等条目,将以前分散的各种信息进行了统一,使信息公开更全面、更直观、更规范。并通过秦皇岛电视台“环保365”、“执法见证”等专栏,公开违法企业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动态。

(五)推进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设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内容包括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收费、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8个方面工作信息,便于群众查询。截止目前,我局共公开污染源监管环境信息45条。

(六)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的“核与辐射安全”专栏中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拟批准辐射验收项目等内容。截止到目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登记表6份,环境影响报告书3份,许可证审批文号登记表133份,验收意见文号登记表8件,已办证企业16个,已公开辐射安全信息107条。

(七)做好环保宣传工作。至126日是,在市电视台“环保365”播出环保节目49期。

(八)大环保宣传积极回应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的政府信息。截止到126日,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信息44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34份。依申请公开受理8件,并及时给予了答复。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8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要求,参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秦皇岛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并制定了《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曹海波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李辉副局长任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牵头,并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组织研究和解决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检查和处理环境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等,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为切实增强办事的透明度,我局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有关事项全部向社会进行公开,对外公开归纳起来有21个方面内容,并逐项落实责任到相关科室,重新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经本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按时限要求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依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的公开,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定。在制发文件时,填报《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发文稿纸》中信息公开选项,由本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局办公室审查,由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局信息中心在局互联网站上建立统一信息公开平台,由办公室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交信息中心在平台上公开。

   三、环境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环境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10件,其中1件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都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及时办结。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

四、环境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组织专门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的梳理及公开,对2016年以来的文书档案逐一进行清理,确保使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梳理后的信息送档案馆和图书馆公开。同时,大力加强市局网站建设,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初步建成了全市环保系统信息化平台。同时,把原纸质文本复印两份,分别加盖印章,统一编号后送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存档,供社会查询之用。此外,在局办公室留有一份公开文件的底稿,给上门咨询的群众提供便利。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秦皇岛环境保护局公网的平台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利用。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有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四是有的信息公不够开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