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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H 汽车系统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11-24
        

秦皇岛安德汉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NVH 汽车系统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秦环审表[201724


秦皇岛安德汉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NVH 汽车系统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总体要求

秦皇岛安德汉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拟建设的NVH 汽车系统零部件产业化项目位于昌黎工业园区(西区)、新开口大街北侧、香山路西侧(河北日东汽车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院内)。项目租用厂房1632m2,购置数控模切机、裁切机、压痕机、立切机等生产和辅助设备723台(套),年加工NVH汽车系统零部件产品(汽车减震、密封、降噪产品等)7000万件。项目总投资30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2%

项目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证号:冀发改产业备字[2017]205号),符合当前国家和河北省产业政策;项目位于昌黎工业园区服装鞋帽及轻工制造业产业园内,符合聚集区的产业规划,昌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明,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同意该项目入园;项目租赁河北日东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已有厂房,该地块已取得了土地证(昌国用(2013)第003号),项目用地符合工业用地要求。同时该项目报告表已通过了秦皇岛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审查。结合各有关方面意见,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等相关要求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地点、规模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秦皇岛安德汉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避免施工噪声扰民,施工阶段作业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项目生产工艺为常温、物理过程,无加热及烘干工艺,不产生废气。

3.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成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昌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由污水管网排入昌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厂房采取密闭隔声措施,同时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采取底座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

5.项目产生的下脚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制作小规格产品;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6.落实报告表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项目日常监管由秦皇岛市环保局昌黎县分局负责。

   

                                         

                                                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