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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山海旅游铁路沿线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17-10-12
      

秦皇岛山海旅游铁路沿线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秦环审表[201722


秦皇岛秦旅山海观光铁路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圣洁环境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秦皇岛山海旅游铁路沿线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总体要求

秦皇岛秦旅山海观光铁路有限公司拟建设的秦皇岛山海旅游铁路沿线配套设施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杜庄镇东徐庄,驻操营镇板厂峪村南,包含东徐庄观景平台和板厂峪站台雨棚。本项目拟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28%

该项目是第二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规划中提出 三个支撑之一的秦皇岛山海旅游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山海旅游铁路项目协调会会议纪要》和《秦皇岛山海铁路项目柳江地方铁路段信号工程说明》中的相关要求以及《秦皇岛山海铁路项目柳江地方铁路段(秦皇岛南站至板厂峪站)信号工程及其引起的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图界面划分协调会》建设。同时《秦皇岛山海旅游铁路沿线配套设施项目报告表》已通过了秦皇岛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审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要求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地点、规模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秦皇岛秦旅山海观光铁路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控制扬尘污染,抑制扬尘的产生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在12:0014:00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确需施工作业的,提前到海港区城市管理部门登记,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3.加强维修养护和管理,落实报告表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布局、规模、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的10个工作日内,须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送海港区环保局以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督管理由海港区环保分局负责。建设单位须定期向海港区环保分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201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