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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秦皇岛环境执法大事记

时间:2018-01-08

    2017年,在市环保局党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境执法机构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开创了我市环境执法工作的新局面。市环境执法支队被人社部、环保部评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已通过国家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公示,待正式发文),被省环保厅推荐为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执法办案取得新突破。全市环境执法机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污染企业严惩重罚。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19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8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31件,罚款7783.68万元。办理《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90起,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41起,限产停产20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措施28起。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7起。

      执法检查取得新成效。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年共抽查企业1523家,及时查处环境问题,消除污染隐患;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排查“散乱污”工业企业944家,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通报跟进等方式,从“月调度”“周调度”到“日调度”,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全面掌握12个重点行业68家企业底数,涉气污染源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1+1+18”方案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发现问题384个;开展为期4个轮次的市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455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651个,查出问题企业(点位)183个;开展数十次利剑斩污“零点行动”,杜绝了企业利用夜间和特殊天气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排污收费再创新高度。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全面清理欠缴排污费,认真开展排污费稽查,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全市征收排污费567户40463.16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排污费7户26313.38万元。全市清理欠缴排污费16户3585.74万元,滞纳金2777.1万元;其中市本级1户1182万元,滞纳金1182万元。

      公众参与开辟新途径。畅通环境信访举报途径,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1339件。其中电话1011件,来人来访27件,来信12件,网上举报224,领导批示65件,处理率100%。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秦皇岛环境执法”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多途径公开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2017年5月26日,全市环境执法机构举行揭牌仪式,全市环境执法机构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全力聚焦环境执法主业,175名环境执法人员配发移动执法终端147台,全部安装环保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上传执法数据近2千条。全员参与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40名优秀执法人员代表我市参加环保部组织的5轮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24名优秀执法人员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4轮次省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认可和好评。

      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环境执法机构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夙兴夜寐勤耕耘、凝心聚力强队伍、坚定不移严执法、严惩重罚促整改,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实的环境执法保障。

    2017年,在市环保局党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境执法机构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开创了我市环境执法工作的新局面。市环境执法支队被人社部、环保部评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已通过国家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公示,待正式发文),被省环保厅推荐为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执法办案取得新突破。全市环境执法机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三项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污染企业严惩重罚。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19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8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31件,罚款7783.68万元。办理《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90起,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41起,限产停产20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措施28起。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7起。

      执法检查取得新成效。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年共抽查企业1523家,及时查处环境问题,消除污染隐患;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排查“散乱污”工业企业944家,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通报跟进等方式,从“月调度”“周调度”到“日调度”,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全面掌握12个重点行业68家企业底数,涉气污染源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1+1+18”方案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发现问题384个;开展为期4个轮次的市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455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651个,查出问题企业(点位)183个;开展数十次利剑斩污“零点行动”,杜绝了企业利用夜间和特殊天气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排污收费再创新高度。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全面清理欠缴排污费,认真开展排污费稽查,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全市征收排污费567户40463.16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排污费7户26313.38万元。全市清理欠缴排污费16户3585.74万元,滞纳金2777.1万元;其中市本级1户1182万元,滞纳金1182万元。

      公众参与开辟新途径。畅通环境信访举报途径,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1339件。其中电话1011件,来人来访27件,来信12件,网上举报224,领导批示65件,处理率100%。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秦皇岛环境执法”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多途径公开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2017年5月26日,全市环境执法机构举行揭牌仪式,全市环境执法机构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全力聚焦环境执法主业,175名环境执法人员配发移动执法终端147台,全部安装环保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上传执法数据近2千条。全员参与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40名优秀执法人员代表我市参加环保部组织的5轮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24名优秀执法人员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4轮次省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认可和好评。

      新时代,新征程。全市环境执法机构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夙兴夜寐勤耕耘、凝心聚力强队伍、坚定不移严执法、严惩重罚促整改,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实的环境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