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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发现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

时间:2016-06-22

 

秦皇岛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

发现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情况的通报》(环办环监函〔20161005号)要求,现将秦皇岛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发现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秦皇岛市共出动各级执法人员13939人次,执法车辆4613台次,检查企业3363家次;检查各类园区16个,饮用水源地3个,自然保护区4个。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责令改正80件,行政处罚43件,处罚金额达到543.81万元,按日计罚5件,计罚金额3129万元;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85个;取缔关停企业48家;移送公安12件;约谈企事业单位28家,公开曝光违法企业43家,有力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开展工业园区排查。秦皇岛市共有各类园区16个,已经通过规划环评审查工作的园区有12个,正在编制规划环评的园区有4个,对发现问题的工业园区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二是开展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全市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全市共清理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85个,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逐步落实整改。三是开展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环保、水务等部门对桃林口、洋河、石河饮用水水源地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常态巡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无违法违规排污口,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对辖区内4个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建立了日常巡查、各部门联合执法等管理制度。四是开展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的环保专项行动。对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专门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每一个企业整改的时间节点,并组织督导落实;对我市列入省环保厅督办的6个重点环境问题进行专题督办,并进行了整改;针对耀华玻璃集团3家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异味扰民的问题,依据新《环保法》,对耀华、北方两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计罚的行政措施,对弘耀无排污许可证排污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其拒不改正行为移送市公安局查处五是积极强化环境信访处置工作。环保大检查中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1004件,对所有举报案件均做到了件件有人接,件件有人管,件件有回音,案件受理率、查处率、有效回访率均达100%六是建立健全污染源动态数据库。2015年,全市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完成填报2278家,系统生成的《秦皇岛市污染源现状评价》也已经市政府核准,呈报省政府备案,为秦市环境管理科学化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持。

下一步,秦皇岛市将继续深化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查找工作不足,科学制定工作举措,确保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